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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重庆春节可以放烟花吗?

《条例》规定的禁放区域为:重庆市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含绕城高速公路)的渝中区、江北区、渝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巴南区、两江新区、高新区以及北碚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万盛经开区的城市建成区。此外,万州区、涪陵区、武隆区、黔江区、开州区、忠县、云阳县、巫溪县、丰都县、奉节县、垫江县等11个区县根据《条例》规定划定了本区县的城市建成区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城市建成区的具体范围,由区县**(经开区管委会)自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长寿区、梁平区、彭水县、石柱县、酉阳县、秀山县、城口县、巫山县等8个区县城区仍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限区域、限时间、限地点、限品种燃放,简称“限放”)。在上述禁、限放区域以外,农村地区可以燃放烟花爆竹,但应当自觉遵守燃放规定,按照烟花爆竹燃放说明安全燃放。

重庆市摩托车新版交通处罚条例?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摩托车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决定对《重庆市人民**关于加强摩托车管理的通告》作如下修改和补充。一、第二条修改为:“任何人驾驶摩托车上道行驶,必须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驾驭证、行驶证和车牌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重庆市道路交通管理若干规定》。违者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处罚。”二、第三条修改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用摩托车从事载客营运。违者,视情节轻重按下列规定处罚:(一)50-500元罚款;(二)暂扣摩托车二个月以下;(三)吊扣驾驶证二个月以下;(四)吊销驾驶证。前款处罚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其中(一)、(二)项处罚,七区(市中区、南岸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北碚区、下同)内由市社会客运管理处实施,也可由所在区人民**与市社会客运管理处协商指定或委托的行政机关实施。万盛区、双桥区和十二市、县内由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实施,也可由所在区、市、县人民**指定的行政机关实施;(三)、(四)项处罚由公安交通管理中门实施。”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七条(原第七条作为条八条, 以下顺延):“禁止乱停乱放摩托车。以下场地不准停放摩托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重庆市道路交通管理若干规定》规定不准停车的场地;(二)区、市、县人民**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不准停车的地段。违者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10元-200元罚款,可并处吊扣驾驶证十二个月以下。”四、第十条修改为第十一条:“公安、公用、交通、工商行政管理、技术监督、民政和城管等部门在市和区、市、县人民**领导下,遵照本通告按各自职责分工实施,也可联合组织实施。”五、其他部分文字的相应修改。市**根据本决定对《重庆市人民**关于加强摩托车管理的通告》修改后予以重新公布。本决定自1994年1月15日起施行附:《重庆市人民**关于加强摩托车管理的通告》重庆市人民**关于加强摩托车管理的通告(1991年12月20日市**第95次常务会议通过,1991年12月25日市**第28号令发布,根据1993年12月30日市**第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的《重庆市人民**关于修改加强摩托车管理的通告的决定》修订)为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运输市场秩序,市人民**决定: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用摩托车(包括二轮、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和残疾人用机动车,以下同)从事客动经营;严格禁止或从严控制用摩托车从事货物运输或货运经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组装或改装、销售和使用摩托车的单位都必须遵守本通告。二、任何人驾驶摩托车上道行驶,必须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驾驶证、行驶证和车牌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便》和《重庆市道路交通管理若干规定》。违者,视情节轻重按下列规定处罚:(一)50元-500元罚款;(二)暂扣摩托车二个月以下;(三)吊扣驾驶证二个月以下;(四)吊销驾驶证。前款处罚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其中(一)、(二)项处罚,七区(市中区、南岸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北碚区,下同)内由市社会客运管理处实施,也可由所在区人民**与市社会客运管理处协商指定或委托的行政机关实施。万盛区、双桥区和十二市、县内由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实施,也可由所在区、市、县人民**指定的行政机关实施;(三)、(四)项处罚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实施。四、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区道路上用摩托车从事货物运输或占道摆摊设点售货。对违反规定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参照对载客经营的规定处理。在万盛区、双桥区和十二市、县从事货物营运的,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应当从严处理。五、残疾人用机动车是肢体残疾人使用的代步工具,上道路必须靠右边行驶,属机动三轮车的,其功率应在2.1千瓦以下(50型),性能安全可靠,时速不超过20公里。凡超过此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不予核发残疾人用机动车牌证。允许残疾人用机动车载一名护理人员。护理人员应持有区县残疾人联合会发给的护理证明。六、禁止非残疾人驾驶残疾人用机动车。禁止非残疾人驾驶正三轮摩托车在七区道路上行驶。违者由公安机关给以警告、罚款、吊扣驾驶证,并可以扣车。七、禁止乱停乱放摩托车。以下场地不准停放摩托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重庆市道路交通管理若干规定》规定不准停车的场地;(二)区、市、县人民**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不准停车的场地。违者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10元至200元罚款,可并处吊扣驾驶证12个月以下。八、从事生产、组装或改装和销售摩托车的企业和个人,应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对未经核准登记或不符合本通告及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生产、组装或改装和销售的,工商行政管理、技术监督部门应依法查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其摩托车不核发牌证。九、对阻碍、拒绝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本通告或者占道停车影响车辆通行和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安全的,由公安机关按照国家有产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十、对残疾人使用符合本通告标准的机动车人为代步工具,有关部门在证照验放、驾驶培训、安全学习、技术维修、保险等方面应提供方便,给予适当照顾。十一、公安、公用、交通、工商行政管理、技术监督、民政和城管等部门在市和区、市县人民**领下,遵照本通告按各自职责分工实施,也可联合组织实施。十二、市和区、市、县残疾人联合会应按照本通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维护残疾人的正当合法权益。

停伯还是停舶?

答案是:既不是停伯也不是停舶,正确答案应该是“停泊”。不论是各类车或者是任何船舶停靠站点时都不会用这个伯字,这个“舶”字是船舶的名词。既然是停泊,肯定就是指大小船只到港(靠岸)时停泊在码头的情景。因为“泊”的意思是停船靠岸,船只靠岸在“泊位停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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