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钓鱼人给各位分享内坑扫黑办的相关知识,其中也会对扫黑办管什么?(扫黑办负责什么)进行详细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通知,扫黑除恶要重点打击以下11种黑恶势力:
1、长期(以公司或个人名义)称霸一方、欺行霸市,收取“保护费”的地方黑恶势力。
2、长期垄断地方某一领域的经济资源(如垄断砂石经营,垄断交通线路,垄断港口、车站搬运勤杂业务等),获取巨额经济利益的黑恶势力;在工程招标与施工过程中非法垄断经营、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强迫交易、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3、农村地区,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操纵基层政权选举的“村霸乡霸”。
4、以各种名义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以获取巨大利益的黑恶势力;煽动访民闹事,以上访为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冲击国家机关,破坏社会秩序的涉黑组织;长期参与暴力拆迁、侵害农民利益的黑恶势力。
5、有组织的高利贷经营者及暴力讨债公司,尤其是利用互联网上各种金融工具从事上述非法经营行为的黑恶势力。
6、有组织地在公共娱乐场所、互联网从事涉“黄、赌、毒、*”、组织容留妇女卖*的黑恶势力;有组织利用互联网实施敲诈、诈骗的黑恶势力。
7、有组织的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强拿硬要、寻衅滋事、强迫劳动等称霸一方,破坏社会秩序的黑恶势力;“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就意味着街边“小混混”也在打击范围之内。
8、有组织拐卖妇女儿童并强迫乞讨,以获取经济利益的黑恶势力。
9、为上述黑恶势力的上、下游违法犯罪(走私、洗钱、贩毒、非法经营、偷税漏税、转移赃款、审批拍照等)提供便利的相关企业以及地方*政干部、政法干警。
10、长期为上述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政官员、政法干警;在“扫黑除恶”过程中,为上述黑恶势力及关系人提供庇护、通风报信、疏通关系的*政干部、政法干警。
11、其他有组织涉黑势力。
扩展资料:
全国截至2018年7月底,全国公安机关打掉涉黑组织514个,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2993个。 截止2018年8月11日,全国公安纪检监察机构共掌握民警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03件,涉及557人。
2018年8月,9个督导组分赴山西、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9省(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督导工作。
2018年1至7月,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51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993个,破获刑事犯罪案件3.4万起,全国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6.1%。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扫黑除恶
百度百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本人十五号被广东省阳春市岗美镇崩川村李东盗窃7万元人民币从广州报警到岗美都没人管,无助只好回家
应该是的……比如,**扫黑除恶办公室是总管全局的。地方各级扫黑除恶办公室,就是负责本区域内的扫黑除恶工作的。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12389。
12389举报平台,是公安部为了调动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积极性开通的举报民警违纪违法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平台。
扩展资料:
建设开通“12389”举报平台,是顺应时代发展、增强执政能力的迫切需要,是回应群众关切、密切警民关系的民心工程,是整合信息资源、提升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是前移监督关口、强化民警自律的创新之举。
各级公安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平台建设主导部门作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要求完成平台建设任务。
要从思想上、人员上、预案上提前做好准备。各级公安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做到主导部门推动好、科信部门支撑好、装财部门保障好。要对落实工作敢较真,敢碰硬,不断加强督导和考核。
参考资料:公安部举报中心—12389
12337
12337是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是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开发布升级后的智能化举报平台。2019年5月28日,全国扫黑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升级后的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12337受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如举报其他方面的问题,请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
2、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对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处理。
3、提倡实名举报(请填**实姓名、身份信息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本平台将严格依法为举报人保密。
扫黑办一般把案子下到各个部门的扫黑部门。现在基本每个单位都有扫黑部门,法院的刑事庭就是法院的扫黑部门。如果刑事案件涉黑_恶涉保护伞,那从公安到检察院到法院都层层把控,现在扫黑除恶是很严厉的。扫黑除恶是指清除黑恶势力。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毒瘤,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而且也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人们无不对它咬牙切齿、恨之入骨。各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给社会安宁。黑恶势力是黑势力与恶势力的通称。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黑社会组织等于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是指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在一定区域内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犯罪组织。“恶势力”应当同时具备以下4个特征:1、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人数较多(一般为3人或3人以上),有相对明确的组织者或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基本固定;2、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一般为5起或5起以上)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组织容留妇女卖*等违法犯罪活动,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和暴力性;3、严重扰乱一定区域或行业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4、一般无合法经济来源,经济实力较弱,没有大的经济实体,保护伞和关系网不明确,或层次较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